边督边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十批)
时间:2022-01-12 15:16:16 来源: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件(来电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中,涉生态类案件1件。
2022年1月7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三十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其中,案件情况不属实1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批 2022年1月11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1 |
D2HL202201010013 |
2021年12月19日,杨*忠在嫩江县嫩江镇团结村非法砍伐防风林带(长400米,宽10米)。 |
黑河市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举报被采伐的林地位于嫩江市嫩江镇团结村,面积0.4公顷,林种为用材林,不是防风林,树种为杨树,被采伐的林木系杨*忠所有,杨*忠持有林权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一是被采伐的林木系杨*忠所有,林种为用材林,不是防风林。杨*忠所采伐的是本人自有的杨树林带,其持有嫩江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颁发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利人为杨*忠,面积为6亩(0.4公顷),林种为用材林,树种为杨树,林权证编号为嫩林证字(2010)第00162号。二是被举报人的采伐行为符合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5日,杨*忠向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并提交了林权证等相关材料。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2月18日对其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证中明确了采伐面积为0.4公顷,采伐类型为主伐,采伐方式为皆伐,林木权属为个人,采伐强度为100%,采伐株数280株,树种杨树,采伐蓄积65.16立方米,出材51.52立方米,采伐期限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同时附伐区现地坐标。杨*忠于2021年12月19日按规定进行了采伐作业,不存在无证采伐、超期采伐、超范围采伐等非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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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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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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